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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字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住房和建乡建设 部于2019719日取消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同时,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将我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11日起,我省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12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地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及时向企业及持有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传达该“通知”的要求,做好衔接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

  信息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文来源于网络,著作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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